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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四章/divdivclass=l_fot12752字 (第4/7页)
r> 魏妤宝宝坐在她爸爸给她特制的儿童厕所上,这个儿童厕所,会在她拉完粑粑以后,启动阵法,把她拉的粑粑,传送到深山老林。 魏妤宝宝又回到了mama的怀里。 mama依旧在悲叹闺蜜的意外惨Si,“怎么就那么不走运呢?” 魏妤宝宝:“人Si不能复生。” 魏昊天:“要不然,你烧点纸钱给她?” 农村旱厕,对于某些人来说,真是太不友好了。 方蓉:“我不想烧。烧纸钱很晦气的,尤其,我家里还有一个宝宝,不对,是五个宝宝。” “要是招来了什么鬼,然后那个鬼不走了,赖在我们家,再欺负我们的五个宝宝,那该怎么办呢?” 好吧,方蓉是个农村人,对于烧纸钱,还有请鬼容易送鬼难的种种忌讳,是很相信的。 在她的印象里,大人不需要怕鬼,因为他们有法术,可幼儿,是很难不怕鬼的。 她很怕自己的孩子,被怨鬼缠身。 2 魏昊天:“好吧,你对你闺蜜的感情,就仅限于嘴上感慨一下?” 方蓉理直气壮:“要不然呢?” “闺蜜Si了,就Si了,可不能影响到我的大胖闺nV!” “再说了,她自恃家世高贵,可从没把我放在眼里。” “如果不是村里同龄人少,说话的人不多,她为了平时有个人聊天解闷,才不会和我做朋友。” 方蓉怀抱自己的大胖闺nV,内心满足到了极点,曾几何时,她事事不如人,而现如今,曾经自视高贵的某些人,却早已被她遗忘,如今却倒霉成这样,上个厕所都能没命,真是太那个了! 魏妤:“是呀是呀,怎么能为了别人,而影响到我?” 魏妤才满周岁,正是学说话的时候,当然,她是高智商儿童,别人呀呀学语,她却已经会用语言,来扞卫自己! 方蓉听着她h鹂般清脆悦耳的童音,不由内心更欢喜了,逐将AinV搂在怀里,不住地心肝r0U地直叫唤。 对于方蓉这个村妇来说,还有什么,b自己的儿子nV儿更重要的呢? 2 她也彻底绝了回村里的心思。 都说衣锦还乡。 你都发达了,不回村里炫耀炫耀,岂非锦衣夜行? 古人有云:富贵不还乡,如锦衣夜行。 方蓉是很有几分,自己现在富贵了,很应该回家乡,炫耀一番,打脸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的心思的! 可现在转念一想,农村的旱厕,还有自己家娇惯的小娃娃,她怎么可以让自家的娇儿,亲身去往农村,T验一下农村旱厕? 再者,富贵不还乡,如锦衣夜行,这一典故,是形容西楚霸王项羽的。 而西楚霸王项羽,因为富贵要还乡,而定都彭城,而后因为彭城的地理位置,不如关中,而错失了整个天下。从人生赢家,蜕变为人生输家。 这一典故,方蓉也是知道的。 有人会说了,方蓉不是一村姑吗?她那么村,怎么知道这些个历史典故? 2 人是会进化的。 人无法静止不动,就如荷叶上的小露珠,静止着保持着晶莹剔透纯洁无瑕的状态,然后在一种Y凉的环境里,享受自己短暂的生命。 在方蓉坐月子期间,准确来说,是怀上魏妤之后,方蓉就开始提升自己的个人素质。 看书,不喜欢看书,一看书就打瞌睡? 那就让她身边贴身伺候的丫鬟,或者嬷嬷,把书里的东西,讲成故事,说给她听。 如此,日积月累,慢慢地,方蓉就学会了很多道理,知道了很多东西,了解了很多的历史典故。 方蓉喜欢弹琴。 有人说,村姑也会弹琴?有谁教她呢? 方蓉表示:“嫁人以后,后宅生活很寂寞,我必须要打发时间,吃吃喝喝,又有什么乐趣呢?” 好吧,方蓉为了打发时间,不得不学习一项技能。 2 然后魏昊天就给她找老师。 那个老师后来被指派为她身边的掌管典仪的nV官,官品从四品,每个月俸禄多少,方蓉不知道,因为她一孕傻三年,其实也没多少心思,去管理家事。 每天养胎,偶尔听人讲故事,再让身边的nV官,弹琴给自己听。 好吧,方蓉喜欢弹琴,指的是,她喜欢别人弹琴给她听。 一个高雅的环境,会培养出来一个人,高雅的品味。 方蓉因为自己有点村,所以希望自己的孩子,能变得高雅起来。 然后为了孩子能变得高雅起来,而在整个孕期,都努力听别人弹琴给自己听。 这在方蓉来说,是逻辑成立的。 魏妤乖乖呆在mama怀里。 对于亲妈这个家暴狂魔,正常宝宝,都会油然升起一GU子敬畏之心。 2 她悄悄把脚伸到爸爸怀里。 这是父nV俩个的暗号。 这说明魏妤宝宝需要吃夜宵了。 宝宝正在长身T的时候。 尤其这段时间,她正在学习走路,很耗费T力。 然后亲妈就抓狂了,“有事情你和我说,不要老让你爸爸g这g那!” 是方蓉突然良心发现了,觉得不该这样残酷地奴役魏昊天?让他做一个全职N爸,自己应该给他分担一下? 是方蓉发现了,魏妤宝宝极度依赖爸爸,什么事情都找爸爸,不管大事小事,都得爸爸来,而她这个mama,好像存在感有点低? 毕竟,爸爸是万能的。 而mama,是无能的。 2 一个无能的mama,和一个万能的爸爸,魏妤会选谁,也可想而知。 方蓉:“我好歹把你带到满月。” 魏妤宝宝闭上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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